为持续优化日照市高新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,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高新区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,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
一是对文件重新梳理完善。清理过期文件,清理设置或变相设置不平等条件,对各类市场主体区别对待、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行为。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或经审查认为具有排除、限制竞争效果的,不得颁布实施。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,重点推进采购需求、采购过程、采购结果的全流程信息公开,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。
二是对供应商定期回访。重点向供应商介绍当前政府采购政策,特别是意向公开、税收优惠、合同融资等新举措、新措施。同时,回访供应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,对采购人、代理机构遵守纪律、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、资金支付以及是否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等情况进行回访,并听取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建议和意见。
三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。加强对履约行为监管,针对问题和不足,督促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及时整改完善。对综合评价情况较好和履约情况较好的企业要给予通报表扬,未按要求按期提供资料或未及时整改并情节严重的,予以警告,直至列入不良记录名单。